为进一步促进区县及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,扩大对外贸易,实现出口主体多元化,推动外经贸工作跨越发展, 天津市外贸办提出《关于大力支持区县和民营企业扩大出口的意见》
一、制定区县规划,明确发展目标
实施“联强扶优”外贸发展战略,充分挖掘各区县对外开放的资源和优势,引导各区县择优确定2至3个重点产业, 制定外贸发展规划,明确发展目标。
二、加快简政放权,落实目标责任
(一)改革现行核准和等级方式,实行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登记制。凡生产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,流通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,均可申请办理进出口资格登记。
(二)进一步简化手续,实行“照后登记”的管理办法。进出口企业如达到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标准, 工商部门可在企业注册时为其登记进出口经营范围,并发营业执照,企业凭营业执照和相关文件,办理进出口资格登记手续并领取证书。
(三)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。将2004年出口工作目标分解到区县,建立跟踪考核机制。
三、建立帮扶机制,加大培育力度
(一)为出口企业培养适用人才。2004年安排2000人次参加各类培训和人才交流活动。
(二)建立外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开拓国际市场的工作机制。今年组织3次外贸流通企业与区县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交流会。
(三)定期发布开拓欧美等主要国际市场的指导意见,及时提供国际市场需求信息。
(四)进一步扩大外贸创业园规模,完善外贸创业园孵化和贸易服务功能。
(五)选择优秀民营企业向联合国采购机构推荐,指导他们注册成为联合国供应商,帮助其实现出口。
四、加强经贸合作,拓宽出口渠道
(一)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在欧美、中东地区举办的重要展会,加大对周边地区的市场开发力度,积极开拓非洲、南美等新兴市场。
(二)发挥驻外机构“长兴国际贸易(比利时)有限公司”的优势,建立面向德国、法国等欧盟市场的海外商品展示中心和分拨中心。
(三)提高广交会民营企业参展比例。从2004年起,广交会展位的分配向区县和民营企业倾斜。
五、实施品牌战略,提高科技含量支持区县和民营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,对于进入国家名牌出口商品目录的企业,使政府将给予奖励。
六、加大融资力度,推广出口信用保险
对区县和民营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,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,安排市外贸发展资金对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险的企业在给予20%的资助;对投保短期信用险的企业在给予30%的保费资助。
七、提高服务水平,优化出口环境
(一)运用天津市进出口配额、许可证支持企业扩大出口,提高办证效率。
(二)尽快完善“大通关”机制,对信誉好、年出口规模达到1000万美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,实行便捷通关政策措施。 充分发挥口岸信息平台的作用,提高通关效率。
(三)做好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工作。2004年的出口退税,在退税指标到位、出口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无误的情况下,一个月内退付。
(四)为民营企业每季度安排一次政策沟通协调会,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进出口业务难点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