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

  保税区各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,努力营造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 的良好社会氛围,根据《天津市“131人才工程”实施方案》(津知办〔2000〕l号)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。

  为作好我区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, 加强区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   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,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, 请区内各单位根据《关于开展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实施方案》(附件一),认真填写《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登记表》(附件二),并于5月20日前报送保税区劳动人事局。

  联系人:王秀娟联系电话:25763830

  信息回复地址:emma@adm.tjftz.gov.cn

  附:1、关于印发《关于开展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  2、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登记表

  保税区劳动人事局

  2006年5月10日

  请点击下载附件:||实施方案的通知||登记表||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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