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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港保税区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
土地管理

契税: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权属、房屋权属,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交纳契税。契税税率为3%(详见津政发[1998]13号:关于修改《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》的通知)。

给水

1.自来水增容费:该费用用于自来水系统的新建、扩建和更新改造,在签订《给水供需合同》时,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用水量一次性交纳。其标准为:

用户类型 新建用户 老用户增容
日用水量增容费标准 600元 500元

2.计量水费:用户应按实际用水量每月交纳计量水费(含减半征收的污水处理费0.40元/吨),其标准为:

用水类别 计量水费(元/立方米)
行政事业单位 3.20
工交企业 2.80
商业 3.40
金融、建筑业 3.40
宾馆、饭店、娱乐业 4.80
高档洗浴业等特殊行业 8.60
超计划用水 按各类用水价格的1.5倍征收

3.防火准备费:该费用用于补偿消防灭火时的用水损失,用户应按其入户水表口径每月交纳。其标准为:

入户水表口径 (毫米) 80及以下 100 150及以上
防火准备费 (元/月.个) 12.35 21.92 49.39

4.水表井安装费:正式井:6000元/座;临时井:5000元/座。

5.施工单位押金:施工期间临时用水户如占用供水设施应交纳押金,其标准为:1000元/个。停止用水后,设施完好无损押金(无息)退回。

排水

1.施工单位押金:施工期间排水用户如占用排水设施应交纳押金,其标准为:1000元/个。施工结束后设施完好无损押金(无息)退回。

2.污水处理费(0.40元/吨)包含在自来水供水价格中,工交企业有污水处理设施、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的用水价格执行2.2元/吨。

电力供应

1.基本电费:该费用由用户按供电合同约定的负荷容量每月交纳,其标准为:


受电电压 380伏、10千伏、35千伏
基本电费标准 15元/千伏安

2.电度电费:用户应按实际用电量每月交纳电度电费,其标准为:

用电类别 电度电费(元/度)
380V受电(正式) 0.58
10KV 35KV受电(正式) 0.53
临时用电 0.68

3.挂表费:正式用户一次性交纳,其标准为:

感应式有(无)功电度表 全电子式多功能电度表
2000元 (低压)3500元;高压4700元

4.计量电闸箱购置、租赁费:用户在办理施工临时用电时交纳,其标准为:

形式 购置 租赁
费用 3000元 20元/天

5.根据《供用电规则》第74条和天津市电力工业局《关于线、变损加收的暂行规定》,对高供低量用户加计变压器损失费用。

热力供应

保税区内用热(冷)、蒸汽,按采暖、供冷面积或供蒸汽流量计费。

1.贴费:该费用用于集中供热、供冷、供蒸汽系统和公用管网的新建、扩建和更新改造,在签订供热、供冷、供蒸汽合同时,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供热、供冷面积或供蒸汽流量一次性交纳。其标准为:


用能方式 交纳贴费 (元) 备注
蒸汽 80000元/吨.小时 生产生活用汽
热水采暖 25元/平方米
冷水制冷 40元/平方米
用户自建二级站用蒸汽 60元/平方米 综合费用

注:临时建筑的贴费酌情核减。

2.计量费:用户应按合同供热、供冷面积或实际用汽量每月交纳计量费,其标准为:


用能方式 计量费 (元) 备注
蒸汽 (按计量表指数) 99元/吨 生活生产用汽
热水采暖 5.70元/平方米
冷水制冷 14.00元/平方米
用户自建二级站采暖 5.00元/平方米
用户自建二级站制冷 10.00元/平方米

3.供热损失费:该费用用于集中供热系统损失的补偿,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负荷每月交纳,其标准为:

用热方式 供热损失费
生产用蒸汽 2000元/(吨.小时)
采暖用热 0.42元/平米
冷水制冷 0.50元/平米
用户自建二级站采暖 0.56元/平米
用户自建二级站制冷 0.70元/平米

4.入网接口费用:该费用收取标准为:

管径 入网接口费用
小于等于 150 3000元
大于 150 5000元

燃气供应

1.燃气贴费:该费用用于共用燃气系统的新建、扩建和更新改造,在签订供气合同时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用气量一次性交纳。其标准为:

用户类型 非工业用户 工业用户
贴费标准 750元/立方米.日 375元/立方米.日

2.燃气设施通气费:该费用用于供气部门通气、试气有关支出和入户管理维修工作,用户按每套灶具300元标准交纳。

3.计量燃气费:用户应按实际用气量每月交纳计量费,其标准为:


气种 热值(大卡/立方米) 计量燃气费(元/立方米)
天然气 9600 2.10
液化气 25000 6.10

4.瓶装液化气用户按实际用量交费,其标准为:

50Kg钢瓶:175元/瓶(含运费);15Kg钢瓶:52元/瓶(含运费)

通信资费标准
序号 服 务 项 目 单位 资费标准 (元) 备 注
1 电话安装 205 月租费 35元/月
2 电话移机 150
3 电话过户 10
4 中继线安装 205 月租费 100元/月
5 ISDN安装 305 月租费 52.5元/月
6 ISDN移机 200
7 DDN 605
8 虚拟交换机安装 205 月租费 35元/月
9 宽带 ADSL 调测费 400元 根据用户选择不同档次收取月租费

保税区通信局业务咨询电话: 25792000,25764000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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