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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发展局

与健康相关产品许可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

[办事依据]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》、《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
[所需材料] 见附件
[办事程序] 1.报送资料,1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;
2.2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;
3.对合格的企业,1个工作日内发放《卫生许可证》。
4.对不合格的资料,提出修改方案,退回企业。
[办事时限] 对合格的企业,4个工作日发证。
[办事地点] 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308室
(其中:1、4项每周二可在市内马场道58号办理)
[受理部门] 保税区社会发展局
承办人:王国海、米洪丽 电话:25760424
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

[办事依据]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
[所需材料] 1.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报告
2.工艺流程及主要设施
3.平面图、设施图
4.职业病危害可能涉及的职工人数
5.劳动保护措施专项投资估算
6.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意见
[办事程序] 1.企业报送资料;
2.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;
3.对合格的资料,1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答复文件;
4.对不合格的资料,提出修改方案,退回企业。
[办事时限] 资料合格的,2个工作日完成。
[办事地点] 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308室
(其中:1、4项每周二可在市内马场道58号办理)
[受理部门] 保税区社会发展局 
承办人:米洪丽 电话:25760424
[投诉电话]:25761003
 
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准

[办事依据]

《天津市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办法》
[所需材料] 1.企业法人简历
2.商业计划书
3.科研、生产、经营场所的有关资料
4.企业技术员工名单及学历、学位、职称证书
5.有关各类知识产权的获奖证书、查新报告等材料
6.需行业审批的批文、批件
7.涉及技术入股的企业须签订有关技术合同
[办事程序] 1.企业报送申报材料,同时领取表格;
2.审核申报材料,对资料齐全的企业,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
3.对已鉴定的企业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。
[办事时限] 资料合格的,4个工作日完成。
[办事地点] 天津港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308室
[受理部门] 保税区社会发展局 
承办人:任宇 张洪广 电话:25760424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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